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去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雅虎中国现在最主要的收入是搜索引擎广告以及门户的品牌广告,3721网络实名业务一直在下降,由最初的70%下降到50%,再到现在,已经越来越小了。我们之所以还保留3721,是因为还有十几万客户,我们要为这些客户服务,而新公司并没有收到钱。我们不准备发展3721网络实名业务,过段时间会给大家一个交待。”
又经过一年的调整,据了解,借助一个叫中文上网2007的新网站,3721插件模式的网络实名服务将在阿里巴巴重出江湖,而马云要面对的难题是,如何在网民中摆脱3721流氓软件的阴影。其实目前最严峻的是,兰州律师贺文龙因为网络实名诉阿里巴巴虚假宣传案即将宣判,其结果可能会改变马云新的网络实名战略。
【案由】
阿里巴巴被告商业欺诈
根据贺文龙诉阿里巴巴的民事起诉状,他把第一被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原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告兰州九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1、确认三被告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存在;2、确认三被告未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3、判令三被告向原告出示其提供王牌服务的合法手续、收费标准、雅虎助手合法运行等对原告购买王牌服务有决定性影响的法律文件;4、判决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双倍返还原告贺文龙支付的网络实名服务费,共计35000元;5、判决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公证费、律师见证费1200元,网站建设费1800元;6、判决三被告连带承担原告直接损失,及合同预期可得利益方面的损失130000元。
【原告】
阿里巴巴涉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