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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有多少年限?(谢恒公众解答)
http://zhuanlan.pbcrz.com  发表时间:2009-01-13  作者:谢恒

问:我在看楼盘的时候,看到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不一,有些是十多年前获得的,有些是近年获得的。请问谢律师,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跟业主有没有关系?

谢恒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根据此法律规定,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起算,开发商从取得土地,再到施工建设,最后交房办小产证,要经历几年的时间,因此购买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要扣除此前的年限,实际取得的只是剩余的年限。

谢恒律师注:本作品允许免费自由转载(用于营利目的除外),转载时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与知情权。否则,一经发现,本律师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谢恒律师电子邮箱:xieheng20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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