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登明修建的豪华祖坟墓以及修建的一座活人墓
农民由于维权意识不高、缺乏代言人,大多权利极易受到侵害,可以说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近年来,个别地方侵占、侵害、侵犯农民土地、人身、财产权利的恶性行为层出不穷。农民想保护权利所要依靠的却恰恰是现今对农民权利最大的侵害者,这种现象成为农民权益保护的最大障碍,同时给农村稳定带来极大的破坏。
为祭祖 占用村民耕地200亩
2004年12月,现六盘水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赵癸宁的父母亲、个体煤矿矿主范全翠、赵登明未经当地任何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以强行手段占用水城县陡箐乡阿佐村与石头寨村26户村民200亩土地,为通往自家祖坟地打开一条通道,即方便了祭奠祖坟又为今后修建活人墓做好前期准备。
在占用村民土地以前,赵登明依仗自家开着煤矿有钱,儿子又在六盘水市人大当领导,村民利益及保命田根本没当回事,连村委会、乡政府也没放在眼里,赵登明采用强行占用,武力相加的手段,迫使村民屈服,受侵害的村民对此意见纷纷,敢怒不敢言,先后向村、乡、县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乡政府 向上汇报细述详情
2005年10月17日,六盘水市水城县陡箐乡政府就县政府的批示作出《陡箐乡关于调查协调赵登明家修建阿佐村布戛至石头寨赵家丫口公路占用覆盖农户土地一事的汇报》:
2004年12月24日,赵登明家修建从阿佐村布戛组到石头寨村赵家丫口公路,第二天赵家修路时,与被占用土地村民颜老三发生纠纷导致打骂,乡政府得知由赵登明家修路引起,当时由乡武装部长施利军和乡派出所长章特带队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几经协调未果。
2005年2月3日,陡箐乡武装部施利军、分管土地赵音伦、派出所长章特再次组织协调处理。当时就指出赵家修路未严格按有关程序申报,未见上级有关部门批复,而是自己私下修建,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政府行为,因此,对造成的损害应作相应赔偿。经作思想工作,当场就颜昌文家土地被占用和覆盖土地作了丈量,有1.4亩,且建议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遵照市府(2003)9号文件协调解决,但赵登明不同意,只愿按每亩3175元赔偿,致使问题尚未得以解决。
红线以上耕地与村民况明学、况明礼、况明达家的29.7亩耕地相同,红线一下是被赵登明家强行侵占以后再无法恢复种植的耕地。
之后,阿佐村况明学、况明礼、况明达三户村民又向陡箐乡政府反映,指出赵家修路强行占用和覆盖他们几家土地共29.7亩未赔偿。
3月25日,陡箐乡政府分别通知了赵登明家和况明学等几家到陡箐乡三楼会议室进行协调解决。赵家不顾村民的意愿提出三条件:一是用土地给况氏几家对调;二是若赔偿则只能按每亩3175元执行;三是要求乡政府提供《土管法》处理的依据。
陡箐乡政府当时提供《土管法》和市府(2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后,况家要求按照(2003)9号文件中等地标准赔偿,赵家听了之后气冲冲走了。
4月4日,况明学等村民再次向陡箐乡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