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在一开始,都以为吴彦的文章是冲我来的。结果注意力全集中到“黎阳是不是 CIA ”这个方向去了。我写“天上掉下个大奖章”,思路也没有跳出这个圈子。但这回这“十二道金牌”却令我突然开窍了:不对,为什么对方明明没什么真凭实据,却如此不分青红皂白非一口咬定我是 CIA 不可呢?网上争论“我是谁”没意思,但何以见得对方的“意思”就只限于网上?如果不是在网上,而是从虚拟世界来到现实世界,那“ CIA 代理”这种罪名将意味着什么?
重新回顾吴彦给我定的罪名,最主要有三大条:第一,拥护毛泽东。第二, CIA 成员。第三,“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
很多人认为这种指责荒谬,其前提根据是:“拥护毛泽东”与“ CIA 成员”、“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是完全矛盾、不可调和的东西。我既然拥护毛泽东,那就不可能是“ CIA 成员”、“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
但是如果新一论的“解放思想”就是为了要消灭掉这种前提根据、消灭这种“想当然”的“不可能”呢?如果“解放思想”就是为了“证明”“拥护毛泽东”就是“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就是“ CIA 成员”呢?换句话说,如果“解放思想”要“解放”到可以用“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 CIA 成员”等罪名来处置一切“拥护毛泽东”的人呢?
吴彦拿我开了个判例,第一次公开把“拥护毛泽东”与“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 CIA 成员”等罪名联系到了一起。所以真正的要害不是争论“我是谁”,而是“需要把我咬成谁”――需要以我为例“大开杀戒”,“株连九族”:今后谁再拥护毛泽东,谁就可能被按“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 CIA 成员”的“同谋犯”判罪。――真正目标未必是为了抓我,而是要开创“拥护毛泽东有罪”的“思想解放新纪元”。――君不见必要的舆论准备已经开始了吗?诸如“美国人越来越喜爱中国‘左派’人士了”这类文章不是已经冒头了吗?这就是个信号:要朝这个方向下手了,要为将来某一天把“里通外国”、“ CIA 代理”、“威胁中国国家安全”之类“罪名”强加给一切拥护毛泽东的人做铺垫了。
这个逻辑荒唐吗?放在平时,放在网上,也许很荒唐很可笑。但是别忘了,除了网上这个虚拟世界外还有现实世界。如今中国的现实世界是不问荒唐不荒唐,只问有权没有权――谁官大谁的表准。谁权大谁的话准。“指鹿为马”平时听着荒唐,但在权力杠杆的强行作用下,再正常的东西都能扭曲,再荒唐的事都能实现――明明是鹿,偏要说是马。明明是拥护毛泽东,偏要说你是“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威胁党的生死存亡”、“极具有煽动性和爆炸性”、“ CIA 成员”的罪犯――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名义上是“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罪”、“威胁党的生死存亡罪”,实际呢?“拥护毛泽东罪”――只是不敢公开宣布:“能做不能说”。
吴彦大声疾呼“中国价值能不能与普世价值接轨”,这句话顺便暴露了另一个“能做不能说”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