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 李众敏
June 25, 2009
lee.zmin@gmail.com
中铝收购力拓部分资产的海外投资,从开始就被认为是难度非常大、变数非常多的一次资源类海外投资,因此,最终以失败告终也是不出意外的结果。尽管这是一次成功机会很小的投资,但是并购案从有开始的充满希望到最后落败,扣除澳大利亚政治考量的因素,仍然有许多值得总结和反思的地方。
力拓案的教训及其对中国资源类对外投资的影响
力拓给中国资源类对外投资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最值得总结的就是1.95亿美元的“分手费条款”,这是充分认识到海外投资风险的表现。当然,中铝-力拓交易的失败留下的更多是教训,许多方面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讨论和总结,我只想补充两条:
1.国有企业身份的负面影响。在这些交易中,中铝被指责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因为其国有企业身份,而肖亚庆的调任又给了这些指责更充分的理由。问题是:如果中铝是一个民营企业,会不会看好这份投资?肯定会,站在中国的立场上,铁矿石市场的恢复只是早晚的事情,更何况中铝曾经高价买进过力拓的股票,现在正是趁机摊低平均股价的最好时机。因此,对于中铝来说,国企身份反而是一种拖累,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并不是中铝自愿戴上的帽子。而且,由于国企高层管理人员受行政调令的约束,往往使得公司管理层不具有连续性,也会影响国有企业进行长期战略投资的决心。
2.投资规模过大招致阻力重重。2008 年底,力拓的总资产为896.2 亿美元,2008年6 月,中铝的资产约为555.4 亿美元,一宗195 亿美元的交易,涉及到力拓资产的近五分之一、中铝资产的近二分之一,如此大规模的交易,与其说是在进行有高风险的投资,不如说是在玩投资冒险王游戏。与中铝-力拓案对应的是五矿收购OZ Minerals,虽然也存在阻力,但被澳大利亚媒体关注的程度却要小很多,在受媒体关注小的情况下,被投资方才有可能保持更为积极的态度。